第64章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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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课前他们排演过一次又一次,蒋越从未说过他到底有什么问题——如今,这种未知让人恐惧。
  宋明晓看见蒋越站起来,接过提问的话筒,放在桌子上的手比了个ok的手势。
  那不是蒋越的习惯动作。或者说,不只是习惯。这个动作蒋越曾经在宋明晓面前做过无数次,代表的意思不是同意而是赞许,像是两人之间的约定,只有他们两个明白。是蒋越嫌弃竖大拇指的太通俗,唯有这种随手比的ok才符合他的人格格调。
  ——蒋越这样解释的时候,那张扬不羁的笑依然历历在目。
  今天这算什么?失败之后被背刺,背刺之后还给个安慰?
  蒋越站起来用清晰缓慢的英文说,确保阶梯教室的每一个角落都能听见听清:“感谢宋明晓同学的讲述。关于白色、金色、绿色等颜色的分析我很认同,但我有一个问题,请问菲兹杰拉德在表现爱情主题时,是否也有代表颜色呢?谢谢。”
  宋明晓扶了扶讲台上的麦克风,肾上腺素飙升,似乎手心的汗都随着强有力的心跳蒸发了。
  他想起来了。
  他想起来自己最后一部分本来打算说什么了。
  记忆一直都在,只是缺少一把提取线索的钥匙。蒋越的提问,亲自把这把钥匙放到了他的手上。
  他怎么能忘了——他又怎么会轻易忘!
  曾经训练过的、背过的英文语句非常自然地从口中说出:“当然有,这正是刚才时间不够我还没有来得及说的。这个颜色是玫瑰色,作者用玫瑰色来隐喻跨越世俗物质的纯真爱情和浪漫情怀,但同时也象征着泡沫,是爱情的幻梦……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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