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要亏成娱乐圈巨头了 第415节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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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不过都被杨若谦直接拒绝了。
  想要入股,是这个董事个人行为,不代表月府集团。
  而之前和解的建议,也看不到任何诚意。
  这次,居然直接在电话里带上条件了?
  一般来说这种谈判,都是双方面谈的时候才开始说条件,免得底牌提前被揭露,被对方狠狠压榨。
  看来这次他们真的是急了啊。
  杨若谦轻轻点头:“他们什么条件?说说看。”
  齐慕那边传来了翻书页的声音,两秒后,她说道:“杨总,月府集团愿意用他们手上的资源和人脉进行交换,希望我们不要恶性竞争,同时希望我们也不要在法务方面针对他们了。他们愿意赔偿给我们造成的损失,甚至溢价赔偿都可以。”
  “他们还说,只要双方摒弃前嫌,一起合作,一定能赚的更多,没必要在彼此之间进行内耗。”
  杨若谦想了想,大致明白了月府集团这些条件的逻辑。
  又是给员工涨工资,又是给主播给艺人签那么好的合同,到头来伤害的不还是企业的利润吗?
  要是岿光和月府两家公司能够合作,鹏城还有其他人什么事吗?
  官司赔偿的事情也同样很好理解。
  假如两家死磕到底,岿光集团索赔2000万,最后各种时间成本,律师成本折算下来,2000万的赔款可能到手得损失掉一半以上。
  月府集团则更是在2000万赔偿的基础上,还需要付出更多的人力物力,如果败诉,还丢人丢面,甚至会因为这次失败导致惹上更多官司,最后总成本可能要去到3000万以上。
  如果两家私下和解,月府集团大可以拿2500万破财消灾,岿光集团拿到了更多赔偿款,月府集团损失也更小一点,还不用背负败诉的压力,可以说是双赢。
  赢个屁啊!
  就他月府集团赢两次也叫双赢?
  谁稀罕这点破赔偿款啊,谁要给员工降工资啊?!
  这不是把他杨若谦往火坑里面推吗?
  杨若谦斩钉截铁:“拒绝他们!不和他们和解,不光过去现在,就算未来也是一样。”
  其实杨若谦之前就已经下过类似的命令——只要是月府集团来电,无论说什么直接拒绝就行。
  但是作为行政秘书助理,齐慕自然不可能真的完整执行这个命令。
  小事还好,万一哪次合作真的能给公司带来巨大利益呢?
  就因为老板不知道哪天的一个口头命令,想也不想拒绝掉?
  现在矛盾很大,可如果以后利益相符,说不定矛盾就能化解了。
  重大决策,还是要让老板亲自拍板决定才行。
  杨若谦忘性没那么大,记得自己曾经说过这些,不过他也理解秘书小姐的谨慎,所以干脆没提。
  齐慕暗暗松了口气,音色轻松了少许:“好的杨总,那我就转达您的意思了。”
  挂断电话后,成菲走上来,随意问了杨若谦一句:“什么事情,我需不需要回避?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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