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真不是明君! 第23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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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奚先生的教导目标主要是大皇子三人,其余大概就是顺带,听不懂没关系,耳濡目染以后更容易理解。
  今日要学的律法条文,是关于血亲复仇的。
  “南阳县有一屠户,到猪倌处买猪崽,买到家中后发现猪崽价格比别处贵了不少,觉得自己被骗了钱。十日后,屠户深夜潜入猪倌家中,杀之。
  取其尸带走,以肉剁陷,掺入肉中卖予客人。猪倌之子发现后,并未报官,而是同样深夜潜入屠户家中,杀了屠户极其妻小,生啖之。”
  奚先生讲完,问:“你们觉得,猪倌之子做的对不对?”
  大皇子:“凡报仇者,士于书,杀之无罪[1]。血性儿郎当如此!猪倌之子何罪之有?”
  三皇子:“报仇无罪,但不该牵连其妻小。妻小无罪。”
  大皇子:“你又怎知其妻小没有包庇之罪?杀父之仇不共戴天,子不复仇非子也。”
  “血仇私报,牵连全家,如果人人如此,国之不国,”三皇子道,“父皇教导我们仁爱,大哥忘了吗?”
  大皇子一噎。
  奚先生:“那么二皇子呢?”
  二皇子笑眯眯:“大哥三弟说的都对。”
  奚先生点点头,对他们的回答并不意外,正想着说南阳县的判决,余光便瞥见有什么东西高出来了一截——
  那位小殿下,不知道什么时候,已经从地面盘腿坐到了桌子上。
  小孩托着腮似乎是听得津津有味。
  奚先生顿了顿,鬼使神差的,他问了句:“小殿下有什么想法呢?”
  曲渡边毫不犹豫:“大哥二哥三哥说的都对。”
  奚先生:“……”
  不愧是兄弟,真会端水。
  他对曲渡边上桌的行为并没有提出异议,大概也是看出来这桌子对个不满三岁,又格外矮小的小娃娃来说,太高了点。
  起码比前面睡觉的、发呆的和偷偷吃果干的好一点。奚先生的目光依次略过前面的四皇子、五皇子、六皇子。
  奚先生:“这件事最后的判决是,杀人之因情有可原,但不该牵连妻小。猪倌之子仗一百,流三千里。”
  打完一百棍,再流三千里,这跟缓刑去死没什么区别了,除非这人身体素质好到爆,能撑下来。
  “若祖父母、父母为人所杀,而子孙擅杀行凶人者,杖六十。其即时杀死者,勿论[2]。”
  奚先生:“若猪倌之子事后只是杀了屠户,最多也只是仗六十。屠戮其妻小,连累全家,是另一重犯罪。”
  “律法森严,诸位殿下定要谨记。”
  大皇子不情不愿说了声是。
  若是以后他可以制定律法了,一定把这条给改掉,简直憋屈。
  讲完事例之后,就是对条文律例的讲解,曲渡边开始犯困,在炭盆的熏烤下忍不住开始昏昏欲睡。
  他对在学堂上睡觉这件事适应良好,上辈子还在上学的时候,他就在课堂睡觉,反正名次不会降,老师也不管他,他有很高的自由度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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