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6章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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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其他人也义愤填膺,不论什么朝代,通敌叛国都是令人唾弃的。
  【韩侂胄先是不察,又草草出兵,终招落败。金国那边给的议和条件,除了一贯的要钱,还要求南宋这边献上韩侂胄的头颅。】
  “大胆!异族好生无礼!”
  刘彻怒了,把金国代入匈奴,当场暴走。底下大臣如卫青等人脸色也不好,异族狼子野心,分明是故意羞辱。
  “那宋朝若还有点骨气,就该断言拒绝,卧薪尝胆一雪前耻!”
  【韩侂胄大怒,想要整兵再战,但他大势已去,投降派再次占据上风,他们暗杀了韩侂胄,并将他的人头进献给金国,达成议和,即所谓“函首安边”。】
  “啪——”
  赵匡胤将手中的杯盏一把砸在地上,胸膛剧烈起伏:“没骨气的东西,简直丧权辱国!”
  李府。
  李清照同样皱着眉,满脸嫌恶:“堂堂朝中,更无一个是男儿!”
  李格非这次没有阻止女儿,他是读书人,最讲节气风骨,哪里能想到南宋竟有函首安边这样的事?
  “朝堂之耻!”
  唐朝。
  李世民寒着脸斥道:“满朝的软骨头!”
  南宋。
  辛弃疾怔了怔,随即虎目微红:“即使韩侂胄头不足惜,但国体足惜,朝中……糊涂啊!”
  另一边。
  韩侂胄愣在原地,他是名门之后,不说有多大志向,但也是蒙家族教导,读过圣贤书,知道什么当为什么为,可那些人……他捏紧拳头,忍不住代入后来的自己,若是,若是那时的自己,听了辛弃疾的劝言呢?
  【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,我们还是接着看词。“可堪回首,佛狸祠下,一片神鸦社鼓。”堪,意为能够,可堪回首就是不堪回首;神鸦,指在庙里吃祭品的乌鸦;社鼓,即社日祭祀土地神的鼓声。
  不堪回首的是,佛狸祠中香火鼎盛,乌鸦啄食着祭品,祭祀的鼓声阵阵鸣响,一派喧然。
  佛狸,是北魏太武帝拓跋焘的小名,当年他打败王玄谟之后,曾追至长江北岸,在瓜步山建立行宫,以炫耀功成,这个行宫后来便被称为佛狸祠。这本是侵略者的功勋,也是他们耀武扬威的罪证,但当地的老百姓却不知就里,只把它当作一般祠庙来祭祀供奉。
  应该说,辛弃疾的这句词是含有深沉的讽刺与忧虑的。根据前面的置换法,我们可以将拓跋焘置换为金主完颜亮。
  当年,完颜亮南侵,也曾驻扎在瓜步山,窥伺宋廷。佛狸祠这个典故,很好地影射了金主完颜亮。但是呢?百姓却不知其中耻辱,竟至于祭祀敌人,如此种种,真让人不忍去看。
  这声叹息里,蕴含着辛弃疾对百姓忘记国耻的深深忧虑。也意在告诫南宋统治者,收复失地,刻不容缓,若一意听之任之,百姓习惯于异族统治,忘记中原衣冠,就再难收回了。】
  唐朝。
  李世民叹息着颔首,他想起自己所面对的形势了,自汉末之南陈数百年分裂,虽有隋之一统,但终是昙花一现,隋末大乱,才弥合的疆域人心又迅速分裂,他们满朝君臣,又何尝没有过类似辛弃疾的担忧?
  “此子敏锐,一心为国,惜在南宋矣。”
  素来爱才的太宗皇帝有些不忍了。
  明朝。
  同样经历了在分裂中统一的朱元璋也是叹了口气:“辛稼轩远见卓识,为君为民,可惜那宋朝皇帝,都是糊涂蛋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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