游走在晚清的乱世理工男 第549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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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称得上是才女之师母了。
  陈衡哲受的教育很好,几年前曾在蔡元培参与创办的上海爱国女校学习,英文比较扎实。
  而且这位姑娘相当有现代意识,抵制了父母的包办婚姻。父母给她安排的是一个富二代,但陈衡哲相信自由恋爱,死活不同意,然后跑来上海,公开登报说自己一生不婚。
  “请进。”李谕说,还来没来得及多了解一下对方的学力水平,又有一名男青年来到。
  “李谕院士,我刚去北京找您,您竟然就到了上海!我只能从孙先生那里来钱,又买了张火车票。”
  李谕问道:“你是?”
  “忘了自我介绍!”男青年说,“在下任鸿隽,一直久仰院士大名。”
  历史上的《科学杂志》,创刊词其实就是任鸿隽所写。
  他是我国近代化学的奠基人之一,此前担任南京总统府的临时秘书。
  李谕惊了一下,自言自语道:“这就是缘分吗?”
  如此说不仅是因为任鸿隽的到访,还因为此后任鸿隽与陈衡哲结成了人生伴侣。
  而且两人之间还有一段挺有意思的校园爱情故事,甚至牵涉上了胡适。
  两人不久后都考上留美名额,并在美国结识了胡适。
  任鸿隽在美国时曾与胡适进行过白话文方面的论战,——关于白话文能不能入诗。
  任鸿隽是白话文的支持者,但他认为“白话当有白话的用处,或是作文,或是写小说,入诗万不可行”。
  胡适则坚称:“古文已死,或已是半死。写诗当如作文,白话文未有不可。”
  任鸿隽写了几首古诗给胡适看,胡适说他写得一塌糊涂,然后用白话文写了首诗回怼。
  虽然胡适写现代诗的水平也着实一般,不过在两人的争论中占了上风。
  任鸿隽此后在《留美学生季报》上看到了陈衡哲的两首绝句,立马抄下来寄给在纽约韦莲司寓所的胡适。
  此刻的胡适已与美国姑娘韦莲司产生了朦胧暧昧的关系,可惜没敢戳破那层窗户纸。
  任鸿隽的笔墨之间颇有炫耀“文言才能作诗”以及对这首绝句的炫耀之意。
  但胡适却不相信任鸿隽能写出这种有大唐王维风范的古诗,很快就猜到这首绝句出自陈衡哲。
  因为纵观留美学生,有文采的他基本都认识,能写出这种水平古诗的只有陈衡哲。
  再之后嘛,胡适就与陈衡哲成了笔友。
  胡适曾邀请陈衡哲为《留美学生季报》写文章,看后汗颜道:“我们还在探讨白话文的可行性时,莎菲(陈衡哲的英文名)却已经开始用白话文作文学了。”
  此后的几个月两人通信频率很高,似乎都对彼此有一番憧憬。
  不过胡适又没有戳破窗户纸。或许是因为陈衡哲“一生不嫁”的誓言;但更因为他像鲁迅一样,被老母亲催着回家与一个此前素未谋面的小脚女人成了亲。
  胡适的心中必然对陈衡哲有过爱意,不然他也不会用陈衡哲的英文名字“莎菲”,为自己的女儿取名素斐。——这件事在胡适的日记中自己坦白过。
  直到胡适回国娶亲,任鸿隽才敢追求陈衡哲。
  此时的任鸿隽在听了李谕一句莫名其妙的话语后,疑惑道:“院士先生,您说什么缘分?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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